2005年6月30日,经过4年寒窗苦读后,就读于兰州交通大学(原兰州铁道学院)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的杨凌云,突然接到班长电话通知,称她因被学校给过纪律处分,因此不能领到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一名负责人告知,在2004年1月6日,学校曾下发文件给予杨凌云纪律处分,故不能给她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杨凌云认为自己从未接到过学校的任何处分,也没有人口头通知过她经过了解,她才得知学校给她处分的原因,是她在2003年12月3日,曾和同寝室的郑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架一事,但杨凌云认为事发后并没有任何人告诉她学校给了她纪律处分
杨凌云将学校告上被告席
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案被告给原告的记过处分,没有直接送达给原告,且原告在被告处的学业已经完成,成绩合格,学校准予毕业,故被告应当授予原告学士学位 据《兰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