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4日讯(记者郑雷)14日,帝景湾小区的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小区地下停车位出租价格为一月360元,超过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的一倍多,还要交两万元押金。对此,小区业主无一人买单,开发商却说这是市场行为。
14日中午,记者来到了帝景湾小区地下停车场,宽敞的停车场内只是零星停着几辆车。小区业主委员会徐主任告诉记者,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共有325个停车位,从2009年开始出售。
“最初开发商只卖不租,八九万一个,后来我们业委会多次联合物业去找开发商。第二次找开发商时,开发商才勉强同意出租,但是一个地下停车位租金要600块,还得交两万押金。”徐主任说业委会已经就这个问题一共找过开发商六次,开发商才同意把月租降到一个月360元,仍然要交两万押金,而对外出售最低价格为84000元。
面对如此收费,小区住户并不买单,徐主任说,目前小区内没有一个业主租用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租金太贵,居民就都把车停小区院子里面了。”徐主任说,每天晚上小区院里都是车满为患,但地下停车场内却空荡荡的。
在小区物业办公室里,徐主任的话得到了物业负责人的证实。该物业负责人表示,目前加上只交过定金的车位,卖出去的也不到一百个。“除了车库外,小区并没有划地上停车位,地上全部是公共通道。现在每天晚上小区地上都被200多辆车挤得满满的,如果发生意外,消防车、救护车都很难进来。”该负责人说。
一个小区业主告诉记者,最近他在夜晚12点时去地下停车场数过三次,“最多的一次才停了六十多辆车”。
随后记者来到了该小区的开发商浙东房地产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对记者反映的小区停车位收费规定表示默认,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地下停车场是他们建设的,如何制定出租价位是他们的自由。“如果业主接受不了,可以选择不租。”该负责人说。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潍坊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王律师表示,开发商在小区内建设停车位是满足业主有偿使用的公益行为,所以必须向业主出租,而且制定的价格必须遵守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对于帝景湾小区地下停车位月租为360元,还要交两万元押金的规定,王律师表示,潍坊物价局制定的小区地下停车位收费标准为每月80元至180元,并且开发商出租地下停车位是不能收取押金的。
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 本报记者 郑雷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