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9月14日讯(记者 冯砚农 通讯员 杨知函王书山)近日,经过乳山法院执行二庭的努力,一宗信访两年之久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申请执行人张军终于领到了最后一笔执行款6000元。
2007年2月26日,乳山市诸往镇刘建雇用张军为其盖耳房。张军在工作中不慎从工作架上掉下来,造成左跟骨骨折,左踝外侧副韧带断裂。事故发生后,张军被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手术治疗。经鉴定张军伤情为十级伤残,需休治六个月左右。2008年4月,经乳山法院调解由刘建于2008年5月、12月前分两次给付张军赔偿款共14000元。
然而,一直焦急等候的张军却没有按期收到赔偿款,他只好于2008年5月底向乳山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乳山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为不激化双方矛盾,执行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为其讲解法律知识,分析利害关系。
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刘建尽自己的最大能力分四次交上了8000元赔偿款,余款6000元确无能力赔偿,执行工作自此陷入僵局。
经调查,刘建在一家工厂打工,月工资仅400元,生活十分窘迫,面对6000元的数额实在无能为力,最后,执行工作人员决定从刘建工作的工厂入手。经过多次上门与工厂经营者沟通,最终,该工厂经营者替刘建交付给张军赔偿尾款6000元,由刘建务工偿还。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执结。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