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4日热线消息 (记者 季善文 车少远)苍山县锦绣花园业主吴女士反映,2007年,她们家在锦绣花园购置了新房,并办理了房产证等相关手续。近期,吴女士的孩子到了上学年龄,准备到小区附近学校报名,校方称需要具备辖区户籍才可报名。随后,吴女士带着房产证等手续到辖区北关派出所申请落户,结果遭拒。
吴女士说,民警称她们小区在派出所无户头,因此不能落户。
14日,记者赶到锦绣花园。物业有关工作人员称,锦绣花园不归辖区居委管。因此小区业主虽有房产手续但无居委管辖,不能通过居委申请落户。他们也没权为业主申请落户。
北关派出所民警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有房产的业主可到辖区派出所落户。锦绣花园无具体居委管辖,可由物业代为申请落户。经查,该小区物业已到户政部门申请了户头,近期批复,小区业主便可统一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