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4日讯(记者韩筱雨)临沂市日前制定并出台《临沂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五年发展规划》,解决机动车尾气对大气造成的污染,从2011年1月1日起,临沂市区范围内对“不环保”机动车实施限行管理。
规划计划利用5年的时间(2010年9月—2015年9月),在临沂市全市范围内实现机动车环保监控系统和市交警安检监控系统联网,严格执行环保检测,从源头上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提高在用机动车辆的检测率和达标率。
此外,从2011年1月1日起,临沂市区范围内将实施机动车限行管理,由内到外逐步扩大限行范围,到2013年1月1日,实现临沂城现有外环路以内禁止未取得尾气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行驶的目标,进一步降低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