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9月14日讯(记者 刘彦朋)14日,全市安全生产“四个创建”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了全市安全生产“四个创建”试点单位名单。会议要求,到2012年所有试点乡镇(街道)达到国家级安全社区标准。
14日上午,在全市安全生产“四个创建”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加顺说,今年1至8月份,全市发生安全事故1864起,死亡156人,受伤806人,直接经济损失1159.62万元,除受伤人数下降外,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都有上升趋势。加快推进创建“安全审查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市、区)”、“安全社区”、“安全标准化示范园区”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企业”工作,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
市委市政府在《关于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各县(市、区)选定2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力争到2011年,试点单位达到《市级安全社区评定标准》,到2012年所有试点乡镇(街道)建成符合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国家级安全社区。
《意见》要求:试点乡镇(街道)要与辖区内的居民楼院、所住单位签订安全审查目标责任书,与房屋出租户、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保证书,签订率达到100%;建立乡镇、村居、居民楼三级监管网,乡镇有监管人员、村居有安全协管员、居民楼有专兼职安全员。
会议还公布了全市安全生产“四个创建”试点单位名单。其中,“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市、区)”创建试点共2个,临清和阳谷;“安全社区”创建试点有东昌府区新区街道办事处、阳谷县闫楼镇、开发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等17个;“安全标准化示范园区”创建试点有聊城嘉明经济开发区、东阿县工业园等10个;“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企业”创建试点6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