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8日讯(记者 侯文强通讯员 王海丽)李某雇用吴某从事水暖安装,多年来共欠劳动报酬款5000多元,—直以种种理由拖欠不付。吴某无奈起诉到莱州市法院,法院判决李某立即付清拖欠的劳动报酬。结果执行过程中,李某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最终被罚款加拘留。
法院经查询银行,没有查到李某或者其家人的存款。10月的—天,莱州市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李某的住处进行搜查,李某照例避而不见,李某妻子坚称没钱,拒不配合。搜查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个记载施工情况的笔记本,得知有几个单位欠李某安装费尚未结清。
莱州市法院立即赶到这几个单位了解情况,得知其中一个单位刚刚将一笔2万元的安装费汇入李某指定的一个账户。执行法官顺藤摸瓜,找到该账户的户主,查明该笔款项确实属于被执行人李某的后,裁定将其中应当执行的款额予以扣留,并决定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由,对被执行人拘留十日,同时对其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