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学生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不得少于7人,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应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董钊)10日下午,济南市9辆校车经交警部门审查合格后,悬挂校车标牌,成为济南首批上岗的“挂牌校车”。今后,济南市所有校车检验合格后将逐步悬挂标牌,并在行驶中享受优先通行。未悬挂标牌的运送学生的车辆,将因非法营运受到处罚。
10日下午,市中区交警大队民警来到山东银座英才幼儿园(集团)阳光舜城分园,为通过审核的9辆校车发放校车标牌。
记者看到,每辆校车配有一大一小两个标牌,分别放置于校车的前后挡风玻璃。标牌的底色为黄色,上面有红色的标志和“校车”字样。
交警张元才说,有些社会车辆私自运送学生盈利,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国家推出了校车营运标准,并制作了统一的校车标牌。近日,市中交警陆续开展对辖区校车的审核工作,并向检验合格的9辆幼儿园校车发放标牌。
张元才说,按照相关法规,接送学生车辆核定载客人数不得少于7人,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驾乘人员险和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应具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
学生运输车辆应先向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在教育部门备案后,再向区交警大队提出申请。经检验合格、悬挂校车标牌后,才可以运送学生。不合格的校车将因非法营运受到处罚。
“‘挂牌校车’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并与公交车享受同等优先通行权。”张元才说,10日挂牌的9辆校车都是幼儿园校车,市中交警还将陆续向辖区中小学的28辆校车发放校车标牌。目前,审查合格的校车都是从事兼职校车工作的社会车辆。
据了解,济南市所有校车将在交警部门审核通过后,陆续悬挂统一的校车标牌。今后,市中大队车管所将继续对校车施行动态管理,发现有问题车辆,一律收回校车标牌,取消校车营运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