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路冉冉赵兴超
10日,自称在泰安被逼流浪乞讨一个多月的滕州人李保明(化名),被一大早赶来的伯父和滕州市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接走。
自李保明8日下午脱离被人监控的日子,逃到泰安市救助管理站以来,救助站工作人员一直在联系滕州市救助管理站。在核实了李保明的个人信息后,经过9日及10日的紧张联系,泰安市救助管理站终于联系到了滕州市洪绪镇苗桥村李保明的母亲。
10日,在泰安市救助管理站,记者见到了正在收拾行李的李保明。与来时只穿一身破旧单衣、冻得瑟瑟发抖的情况大不相同,救助站送给他一件军大衣和一条绒裤。听说工作人员已联系到他的家人,李保明脸上一直挂着笑容,不停地用手向远方比划着说:“回家了,回家了。”
10日上午,滕州市救助管理站3名工作人员来到泰安市救助管理站。滕州市救助管理站赵月迎介绍,由于李保明的父亲和弟弟在外打工,60多岁的母亲独自在家,无法来泰安接他。
临近中午,工作人员想给李保明买些饭菜,可李保明却说自己不饿。泰安市救助管理站葛站长告诉记者,他太想家了,来了一天半,吃饭不是很多。“每当我们告诉他就要把他送回家时,李保明的眼眶就会红红的。”葛站长说。
由于李保明腿脚不便,工作人员将车辆后部卸去车座。救助站工作人员将李保明搀扶到了车上,车子正要发动时,李保明的伯父李传臣突然出现在泰安市救助管理站。李传臣说,侄子的父母不放心,让他帮忙接李保明,他是从济南请假来的。看到伯父李传臣,李保明的眼泪就止不住地掉了下来。李传臣一边安慰李保明,一边对工作人员说:“他母亲找他一个多月了,家里人都急坏了,没想到流落到了泰安。”
李保明说,与他一起被拉到泰安的那两个老乡,一个是聋哑人,一个腿部有残疾。自己就要回到滕州,却还没有想好如何解救他们,让他苦恼不已。
10日下午2点钟,李保明踏上了回滕州的路程。
专家:民间救助应发挥作用
泰山学院政法系社会工作专业讲师王占国表示,目前,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都以政府为主,而政府在救助时,对救助对象会进行一定的甄别和界定,不可能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因此相对来说,社会救助较少。
“我个人认为,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非政府层面的社会救助应该发挥绝大多数的作用。”王占国说,政府为主,充分发挥社会民间力量,加强社会救助力度,可能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救助更有帮助。
对于流浪乞讨人员的安全和权益保障问题,王占国表示,只有政府主导,从立法和社会政策的角度考虑,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这一部分人的安全和权益。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如何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保护出台了措施,其中规定民政部门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各级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在执行公务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及时告知其向市救助管理站或县(市、区)民政部门或救助机构求助,公安部门协助救助保护机构核实受助人员真实身份。公安机关负责依法严厉打击诱骗、拐卖、残害流浪未成年人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特别是残疾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