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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11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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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售商品房须公开优惠幅度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再度对商品房预售整体方案进行监管。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首度明确预售商品房的优惠幅度、购房流程、开发企业自留商品房的情况,内部认购、违规排号等被购房人质疑较多的预售行为均被着力监管。

    根据《通知》,开发商从12月1日起,除原有材料外,在申报商品房预售方案时必须明确提及监管销售流程,包括购房客户排号、选房、签约流程;预售方式,包括电脑排号、现场摇号或先到先选等公开方式。对于部分开发商之前存在的内部认购等违规行为,《通知》明确要告知每期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优惠幅度,开发企业自留商品房的,必须将楼号、房号、规划用途、套数、建筑面积进行上报,并注明自留商品房的原因及自留商品房现房销售的承诺。

    “新政规避了部分开发商利用团购、内部认购等借口,变相捂盘或者超低价违规销售的情况。”业内人士认为,新政的亮点之一便是针对目前市场上部分项目低价销售给关系户等现象进行的规范,首次提及了优惠幅度,避免了同一楼盘售价不同的现象。而要求预售项目公示自留商品房的原因,将使得开发商的销售更加透明。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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