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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五教授上书“拆迁”一年后
  • 2010年11月18日 作者:
  • 【PDF版】

    北大教授姜明安︵资料片︶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一直成为争论焦点。CFP供图

    ■一年前,北大5名法学教授上书要求修改拆迁条例,并获得热情回应,“那是破天荒的事”。

    ■一年之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仍然遥遥无期,而越来越多拆迁引发的悲剧故事,却不断传入5个人的耳朵里。

    等了一年没有结果

    姜明安没有想到,在与4名同事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希望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一年之后,他们会怀着同样“焦虑又无奈”的心情,重聚在一场研讨会上。

    11月13日,当这名北大法学院教授与几名同行重新讨论起修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节时,这一曾经的舆论热点已经悄无声息。“中国无数的媒体人士,还有公众都以一种焦虑并且无奈的心情度过了这一年。”研讨会上,另一名参与“上书”的北大教授王锡锌毫不掩饰自己的不满,“中国没有哪一个行政法规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一年时间还没有下文。”

    在过去这一年,他们一度满怀期待。3个政府部门曾先后邀请他们前往座谈,法案修改意见也早早面向公众征询意见。年初,有记者采访姜明安,他甚至兴冲冲地推测:“最晚五月,新拆迁法就可以出台!”

    但随后,修改法案的步伐停滞了,直至今天。与此同时,报纸上与拆迁有关的悲惨故事却越来越多。姜明安叹了口气,觉得自己想不通,“拆迁新法迟迟不出台,我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作为学者,应该做些什么

    与大多数普通人一样,5名参与上书的教授对拆迁的关注,原本只停留在新闻里。

    姜明安关于这一话题的最早记忆,是2006年发生在湖南嘉禾的拆迁事件。那一次,当地官员的一句口号流传甚广:“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让他难过一辈子。”

    但真正让他们觉得应该“做点什么”的事,发生在2009年11月。因为自家投资700多万元的综合楼只获得了217万元的补偿款,成都市金牛村47岁的农妇唐福珍在拆迁队员面前选择了自焚。

    半个月后,北大法学院教授沈岿在下班回家后从妻子口中得知,唐福珍最终不治身亡。“接二连三的暴力拆迁事件,让我们感到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沈岿说,“除了在心底向唐福珍致哀,我觉得作为学者还应该做些什么。”

    很快,这名年轻的教授联系了自己的另外4名同事,希望“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去一份联合署名的书信,建议有关部门重新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在署名处,几个人把年纪最大的姜明安排在了第一位。“他们都说我是老师,希望我可以打头阵。”姜明安在事后解释说。

    五人联名发出建议书

    2009年12月7日,这份名为《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的材料通过特快专递,被发往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这份3000余字的建议书中,5名法学教授提出,国务院2001年颁布、施行并沿用至今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宪法》、《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保护公民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原则和具体规定存在抵触。

    这一抵触被他们细化为3个方面:征收补偿主体被定为拆迁人而非国家,因此拆迁补偿关系也被界定成民事法律关系而非行政法律关系;原本应当在房屋拆迁之前的征收阶段完成的补偿,在“拆迁管理条例”中被延长到了拆迁阶段;甚至,根据条例的规定,拆迁管理部门在依法征收之前就可以向执行人员发放拆迁许可。

    “如果处理不好……房屋拆迁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将会进一步加剧,以至严重影响改革、发展的进程。”在建议书中,他们这样写道。

    很快,这一被媒体简化为“五教授上书人大”的事件受到了广泛关注。虽然一开始,几名教授并没有期待自己能得到回复。在此之前,已经有律师、退休教师等不同领域的人们就“拆迁管理条例”违宪的问题先后好几次上书全国人大和国务院,而这些上书无一例外如石沉大海。

    但还是有很多人相信,这一次的情形会有些不同。

    当时的事态很乐观

    时隔一年后再谈起这次上书行动,姜明安等几名教授苦笑不已。不过,在当时,事态看起来一度很乐观。

    建议书发出刚一个星期,2009年12月14日,王锡锌就接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的电话邀请。在这个电话中,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邀请5名教授参加一场在国务院举行的座谈会,研讨“拆迁管理条例”。

    王锡锌称赞,这一邀请“是比较积极的回应”。除了陈端洪有事不能出席,其他4人都应邀参加了这场座谈。

    王锡锌在随后接受采访时表示,研讨会的气氛非常热烈,非常成功,“对于重大问题进行了非常坦诚的交流和争论。”

    不过,几个月后,沈岿则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不同观点。他记得,“三分之二的时间都是专家方面在阐述观点”,除去政府部门介绍情况的时间,“双方仅做了简单的交流”。

    无论如何,这一座谈被几名教授和外界解读为政府方面释放的巨大善意。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国务院对条例的修改非常重视。而学者们向媒体介绍,他们得到的回复是,正在征求意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取代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仿佛是对这种善意的确认,半个月后,12月29日,5名学者再次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的邀请,前往进行了两个半小时的座谈。

    姜明安当时很兴奋:“这是破天荒的事情。”而人大法工委工作人员则表示,这是对5名“上书”教授的官方回应。

    几次座谈之后,2010年3月的“两会”期间,关于拆迁法律法规的修改再一次成为舆论的焦点。专家们对立法时间做出了乐观估计,而政府方面也表达了同样的态度。

    困难主要来自“地方的阻力”

    如今,住在北京西北方的家里,姜明安主要通过报纸和网络,了解一个接一个的拆迁闹剧。他发现,经过一年的等待,一切仍然在原地踏步。

    在“两会”期间的讨论热潮结束之后,原本看起来正在加速进行的“拆迁管理条例”修改进程,好像被人突然踩了“急刹车”。5名上书的教授再也没有接到官方的反馈。到后来,他们只能聚在一起,来“猜测”法律制定、修改的进程。姜明安曾经公开或私下提出过一些意见,而法制办的回答则大同小异:阻力太大、情况复杂。

    困难的原因似乎显而易见。面对记者采访,几名教授都认为,困难主要来自“地方的阻力”。沈岿甚至直言,阻力正是“目前自上而下的政绩考核体制”。“城市化和旧城改造均能对GDP实现便捷的拉动,拆迁中的巨额土地出让金早已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沈岿说,“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央推进拆迁制度改革会遭遇地方政府的强力掣肘。”

    沈岿曾收到一个地方法制办主任的来信,认为新条例偏向个人的利益却“忽视集体的利益”,是“法治的进步,社会的退步”。还有政府官员直言,新条例“在经济上没有可行性”。

    不过,即使承认这些问题的存在,姜明安仍然坚持,不管有什么问题,都应当“一股脑端出来”,让大家一起讨论,“要相信人民,依靠人民”。

    可不敢再估计修改时间了

    王锡锌也相信,如果把阻力放在阳光下,“公众肯定会和立法部门站在一起”。像现在这样什么都不公开,完全“关门立法”,人们不仅不知道立法什么时候完成,也不知道最终出来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很可能立法完成了,大家还是大失所望,”王锡锌说,“这样的心理落差反而更可怕。”

    就在5个教授的观望和等待中,“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好像已经被官方淡忘,曾经释放出的善意似乎也逐渐销声匿迹。姜明安甚至忍不住向自己在相关部门工作的学生打探消息。

    今年5月,当“拆迁管理条例”修改停滞的疑惑在公众中愈演愈烈的时候,姜明安曾经信心满满地向媒体表示:“条例的修改绝不会胎死腹中,毕竟它涉及到这么多人的切身利益。”但现在,他说自己已经“没什么想法了”。

    11月15日,有人请他再估计一下“拆迁管理条例”的修改什么时候能完成,他有些尴尬地笑着说:“不知道,我可再也不敢估计了。”

    本版稿件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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