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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将参与审核
  • 2010年11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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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张焜 见习记者 贺超)17日,记者获悉,为提高政府救助的准确性,对廉租房申请的审批将再加—道关卡,由民政局审核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

    日照市住房委员会综合科的工作人员说,今年7月份,日照市规范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要求居民家庭申请社会救助时,应当提供家庭收入、财产、人口等状况的证明材料,并以书面形式—并向户口管理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政府提出核对申请。申请廉租房救助的,街道办或者乡镇政府要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并报送区县住房保障部门;住房保障部门随后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申请人的材料转给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核对后将结果反馈给住房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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