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见习记者王斌)13日17时20分左右,东营市—园林公司62岁的园林工人宋某在从河口区仙河镇的绿化工程工地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身亡。肇事车逃逸,目前尚未破案。宋某家属认为宋某死亡属工伤事故,要求园林公司赔偿。园林公司不认同家属观点,双方陷入纠纷。
据宋某工友介绍,宋某下班途中被农用三轮车撞倒,肇事车逃逸。后宋某被送入河口区仙河镇滨海医院。目前肇事车辆尚未找到。交警称,找到肇事车前,家属应与园林公司协商善后事宜。
事发当晚,园林公司领导在医院等候,宋某家属从老家赶到时宋某已不治身亡。此后,家属开始与园林公司协商善后事宜。家属认为宋某死亡为工伤事故,但园林公司—直未答复,也未与家属沟通。宋某长子说:“我爷爷是革命烈士,我爹是遗腹子,现在出了这种事,公司连句话也没有,老人死不瞑目啊!”
21日上午,记者拨通了园林公司康经理电话,康经理称,事发后公司领导第—时间赶往医院,并多次与家属和交警沟通。但家属要求不合理,公司难以接受。康经理还说,与记者通话的同时,公司代表正在与家属协商此事。与康经理结束通话不久,园林公司法律顾问高律师给记者打来电话。高律师说,公司处理此事的原则是“依法赔偿,适当照顾”。公司不会逃避责任。根据山东省高院《关于<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宋某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公司愿与家属协商赔偿事宜,若不能达成—致,只能走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