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任鹏 见习记者 李婵娟)烟台大公交系统的逐步实现激发了市民办理市民卡的热情,可是市民卡丢失后不能挂失却给很多市民带来不少烦恼。近日,记者从市民卡服务大厅获悉,由于规定和技术原因,市民卡暂不能办理挂失,市民只能妥善保管自己的市民卡。
“这都是第三次办卡了。”家住开发区的王建康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居住地点离工作地点较远,今年3月份他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市民卡以方便乘坐公交,并在里面充值150元。没想到仅仅第二天,王先生就将市民卡丢失了。
王先生想去办卡处挂失,可相关人员却告诉他市民卡只能充值不能挂失。对于自己卡里剩下的100多元钱,王先生也只能“望钱兴叹”。不得已,王先生又用自己爱人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市民卡,可就在前几天,第二张卡也不翼而飞。
胜利路信息亭办卡点负责人刘女士不断的提醒前来充值的市民,市民卡不能挂失,大家尽量不要往卡里面存入太多钱。
记者咨询了市民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市民卡需要用身份证办理,已经实现实名制,但由于市民卡有关规定和技术方面的原因,其一直不能办理挂失业务,即使补办,也无法将原卡里的现金转入新卡。市民办理补卡业务之后,原卡在内部资金用完后即作废,将无法再次使用。
该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由于市民卡遗失后不能办理挂失业务,会给市民带来不便,市民在往卡内存入大量资金时还需谨慎。对于已办理的市民卡,大家还需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