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8日讯(记者 李继远通讯员 韩秀海 董玉龙)今年以来,夏津县人民法院共为全县困难当事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23.9万元,为特困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解决实际经济困难2.6万元,赢得了百姓良好的口碑。
为让特困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得到及时帮助,在夏津县人民法院的申请下,夏津县于2009年设立了司法救助专项资金,每年拨付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弱势群体的信访救助和司法救助。
“谢谢,谢谢法院的叔叔、阿姨!”近日,家住夏津县银城街道张枣林村的张华、张强小姐弟两个,接过该县法院送来的2000元的救济款,激动地表示感谢。
这对苦命的小姐弟从小父母离异,他们的父亲于2008年在建筑工地工作时不幸身亡,而建筑公司的赔偿款却被姐弟俩的祖父母扣留。为了供19岁的弟弟张强上大学,20岁的姐姐起早贪黑地打工挣钱。
在了解到姐弟俩的境遇后,夏津县法院免费为他们出面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今年11月份,法院为他们调解到了30000元父亲的“遗留款”。考虑到姐弟俩生活困难,该院还把他们列为特困申请执行人,为他们解决了2000元的救助款。
夏津县法院还制定了一套以法院为主导,老龄办、妇联、团委等十余个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协助的维权工作机制,组建了妇女、青少年、老年人、军人军属、特困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五类弱势群体的维权中心,帮助弱势群体“打官司”,为他们开辟维权“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