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9日讯(记者 侯文强 通讯员李丽)打麻将时认识的“老总对象”称公司资金周转不开,总是来借钱。对方许下的20%的高额月息令隋女士心动不已,她连续19次借给对方30万元,不料“老总对象”原来是假冒的,借出去的钱最终只要回了3万元。
2008年初,隋女士在打麻将时认识了丛丽(化名)。丛丽称自己以前在烟台一家俱乐部工作过,并称这家俱乐部的总经理是她的对象。隋女士说,后来丛丽还邀请她与该俱乐部的总经理一起吃过饭,她因此相信了丛丽的话。
取得了隋女士的信任后,从2008年4月份,丛丽开始以俱乐部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隋女士借钱,并承诺按20%支付月息。至2009年11月份,丛丽向隋女士共借款30余万元。
丛丽一直不提还钱的事,隋女士动了疑心。2009年6月,在隋女士多次催促下,丛丽还给了她3万元。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丛丽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