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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出租车四不像
专家提醒市民不要乘坐黑出租
  • 2010年12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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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9日讯(记者任鹏 李婵娟 通讯员刘建明)“克隆”出租车一直被市民深恶痛绝,9日,交通局运管二处在一居民区又发现一辆“克隆”出租车,其仿真程度令很多“老交通”都不敢相信,目前此辆黑出租已被暂扣。

    9日9时许,交通局运管处工作人员在上夼西路一居民小区内发现一辆可疑出租车,这辆出租车外表与真正的出租车极为相似,但它的车牌号让干了多年的“老交通”起了疑心,鲁FT0502车牌号在出租车更新之后就已不复存在,为什么挂有这副牌照的出租车还能正常营业?

    经过核实,工作人员确定这是一辆“克隆”出租,在派出所人员对此辆车进行登记之后,运管处将这辆“黑”出租进行暂扣。

    15时左右,记者见到了这辆“克隆”出租,但记者没有看出任何与正常出租车的不同之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虽然这辆出租车门上写着出租车公司,但顶灯上并没有与之对应的标志,此外前挡风玻璃右上方虽然贴着准运证,但准运证背面没有营运编号、经营者、车号等基本信息,而车后贴有“7元”、“1.5元”的标志牌也与正规标志牌有颜色和质地的差别。

    “它的计价器、准运证都是真的,但肯定是偷来的,这东西是买不到的。”运管处二科刘建明告诉记者,每年都有很多出租车上的物件被偷,不是被人用来讹司机钱,就是被用作“克隆”出租车的“正身”标志了。

    刘建明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交通局运管处提醒广大市民,最好不好乘坐此类的克隆车,一旦发现“克隆”出租车等黑出租,可拨打交通局稽查打黑热线进行举报,电话为:6699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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