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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为农民工讨薪“撑腰”
□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继续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市住建委:严重恶意拖欠者停业整顿
  • 2010年12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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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日上午,济宁市城区共青团路北首,某建筑工地上,一位农民工正辛勤工作。

    文/片 本报记者 王海龙

    年关将近,对于辛勤工作了一年的农民工来讲,能够高兴地拿着工资回家过年成为最大的愿望。27日,记者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两部门了解到,为保证年底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他们将在元旦、春节期间,以中小型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企业和建设领域企业等为重点,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同时,继续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讨薪热线】 “2967110”电话为农民工熟知

    27日一早,记者在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采访时,张建大队长正忙着整理高新区某机械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卷。“‘2967110’这部电话已经成为农民工所熟知的讨薪热线了,很多人都是打这部电话投诉欠薪案件”张建指着办公桌上的电话告诉记者,维权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并实行监察员首问负责制。今年以来,共接到咨询电话1500余次,接待群众来人咨询760余人次,共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近千万元。  “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不好,有可能出现突发性群体事件,这对于我们来讲是个考验”监察支队曲英俊书记向记者介绍了前不久发生的一起案件,某单位职工因为工资拖欠,向企业讨要未果后,双方矛盾迅速扩大并升级。职工拨打了讨薪热线“2967110”。了解情况后,监察支队立即启动农民工欠薪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安排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通过4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矛盾缓和。最后,监察支队执法人员根据法律条文,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教育并帮助职工拿到了10余万元的工资欠款。

    建筑领域】 要求明年1月15日前,结清今年工资

    27日上午,记者来到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行业发展科时,王文戈科长正在忙着督办一起某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得知记者来意后,王文戈科长立即拿出一份《关于开展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的通知》。“这是我们21日刚刚下发的文件,目前县区建设部门、建筑企业都把这项工作重点安排。毕竟年关将近,农民工这一庞大群体的利益关系千家万户,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却拿不到全部的工资,对他们来讲太不公平了。” 

    王文戈科长告诉记者,此次专项检查范围包括济宁市的所有在建和今年竣工的建筑工程,以及外地进济的施工企业在建工程。检查内容重点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总承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使用劳务队伍的情况,是否签订用工劳务合同,是否建立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档案。另外,建筑业企业尤其是劳务企业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是否达到持证上岗等也被列入检查范围。   目前,他们已经对市直建筑企业进行了前期的检查部署,对于发现问题的企业立即责令整改。采访中,济宁某大型建设集团的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在22日就已经给企业的所有项目经理开会,把工资发放情况列为首要工作。   王文戈科长明确表示,对于截至目前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监督用工企业在2011年1月15日前支付到位,并签署无拖欠证明。春节前,再有反映被拖欠2010年工资的,一经发现,一律暂停用工企业的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清出济宁建筑市场。

    维权渠道】 维权“绿色通道”今年继续开通

    据济宁市劳动监察支队李英支队长介绍,餐饮服务业、中小私营企业以及建筑领域企业,都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的重点。“两节”期间,劳动监察部门将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行动,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为农民工举报投诉拖欠和克扣工资问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处以重罚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针对“两节”期间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劳动争议多发的突出矛盾,济宁市劳动仲裁部门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开辟劳动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引导农民工通过调解仲裁等法律渠道维护劳动报酬权益。最大限度地将拖欠工资争议化解在基层,对申请仲裁的拖欠工资争议,及时受理,及时裁决,力争在春节前办结。 

    除此之外,劳动监察与建设部门还将发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作用。按照规定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等资金垫付被拖欠农民工的部分工资或生活费。建立健全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清偿拖欠工资制度,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加强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涉及的违反治安管理及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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