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10年12月31日讯(记者 马云云) 截至2011年1月1日零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正式落下帷幕。但为方便车主,济南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将把工作延长至2011年1月31日,凡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废汽车同时购置新车的车主,仍可到窗口申请补贴。 据济南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介绍,2011年1月1日零时,国家“汽车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的车辆将自动默认为无补贴状态,这意味着济南市从2009年8月开展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正式画上了句号。 不过,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济南市将把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的受理期限延长至2011年1月31日。济南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凡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废汽车同时购置新车的车主,如没有完成相关手续办理,仍可在窗口工作时间(每周三、周四全天)携带申请材料,到济南市汽车以旧换新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