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5日讯(见习记者 陈伟) 正常情况下,省城居民用电收费每度为0.55元,可是在姚家庄香港街租房的徐先生家却是每度1.4元。为此,他每个月都要比其他居民多交几十元的电费。有关部门表示,房东按照超出居民用电标准的价格收取费用是不合理的,房客可以进行投诉。 日前,记者来到香港街看到,这里有很多小高层的楼房,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被房东用来出租的。租房者韩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这里租房已经一年多了,房东每次来收电费都是按每度电1.2元来收取的,而最近房东又将电费提高到了每度1.4元,他觉得十分不合理。 韩先生说,由于租住的房子里没有暖气,他不得已买了个电暖器,功率为1200瓦。但是由于电费高,平时他也舍不得用,只是在晚上睡觉时打开约一个半小时,即便这样他每个月的用电量大约为80度。“如果按照1.4元一度电来算,我每月要交112元,而如果按照济南市统一民用电价每度0.55元,我每月只需交44元。” 随后,记者以租房者的身份联系了几位姚家庄香港街的房东。房东所说的电费价格普遍都在1.2元到1.4元之间。对于为何是这个收费标准,房东们都给不出明确答复。他们只是表示,周围很多租房子的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来收取的,而且每户需要安装电表,会存在一定的电力损耗,所以费用相对比较高。
对此,“彩虹热线”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居民用电标准为每度0.5469元,房东每度电收取1.2元甚至1.4元是不合理的,而且每家每户安装分电表,电力的损耗虽然存在,但基本可以忽略不计,所以安装分电表不能作为高电价的理由。 对于如何解决高电价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租房者可以在签订租房协议时,将电费列入协议中。同时,房客还可以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来处理此类电价过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