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5日讯(见习记者 陈伟) 认为网络上一帖子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省城一月嫂将发帖者即自己的雇主告上法庭。目前,历城区人民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最近,济南某论坛上一则名为《史上最强月嫂被我撞上了》的帖子引起了网友的关注。发帖人在帖子中三次使用“猪”等语言来形容聘请的月嫂。截至4日,这则帖子的回帖已近70个,而绝大多数都支持发帖者的说法,并对发帖者的遭遇一边倒地表示同情。 然而,对于这篇帖子,当事人月嫂张女士却表示不能理解。“本来我还不知道这件事,直到今天公司打电话,
我才知道在网络上有人对我进行实名的人身攻击。”4日,张女士告诉记者,她一直都遵守着月嫂的职业道德,工作兢兢业业,不知道雇主为什么会发帖骂自己。 张女士说,家里人知道这件事后都非常气愤,一致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代理张女士诉讼事务的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的于鹏律师表示,张女士是以网络名誉侵权为由起诉发帖人的。“如果在网络上发帖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严重侵害了个人的名誉权,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1月4日,历城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对该案立案受理,并将于2011年2月28日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