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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民买的保健品被同事领走,还没法退货
买完保健品感觉被“忽悠”
  • 2011年01月06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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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月5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松刚)5日,家住奎文区的王忠梅向记者反映,她被同事“忽悠”着买了2万元的保健品。由同事代签申请表后,自己交了钱,最后保健品却被同事提走了。如今,要求退钱的王忠梅遭到了保健品公司的拒绝。

    12月31日傍晚,王忠梅下班后,跟着同事张女士来到了某保健品公司。随后,张女士向她介绍了公司产品,并许诺如果现在交上28000元钱,就可以享受各种优惠,次月还可返还20%以上的费用。王忠梅说,张女士在这以前就经常给她发短信,并面对面给她“上课”,介绍销售该公司产品能赚大钱,并希望王忠梅也能加入,还许诺可以给她很多优惠。

    王忠梅告诉记者,当时自己随身带的银行卡里只有8000多元,所以并没有当场交钱。回家后,张女士再次打电话给她,说不用交28000元了,总共只需要2万就可以,并表示自己愿意借给她12000元。王忠梅随即便带着工行卡,赶到了保健品销售公司交钱。

    “我当时脑子里想的全是这事多好,从来也没想过该怎么进行销售。”王忠梅说,她刷完卡里的8000元后,又给张女士打了一张12000元的欠条。随后,张女士替自己填写了《业务代表申请表》,却没有给自己查看,自己也没有签字,对于申请表的内容,自己一无所知。

    元旦期间与家人说过后,王忠梅感觉自己不适合直销工作,便不想再干了。5日,王忠梅给保健品公司打电话询问,表示希望公司不要给自己发货了,并把钱退还给她。可是,对方却称在12月31日晚上就已经发货了,所以钱不能退。

    “一问才知道,原来被我那个同事拿走了,就放在了她自己家里。”王忠梅说,张女士没和自己进行任何沟通,就把货取走了,当她告诉张女士自己不想卖保健品时,张女士却强调一定能让她赚大钱,要她坚定信心做下去。

    如今王忠梅觉着,保健品是自己买的,张女士却没说一声就领走了,而且当初申请表是张女士填的,自己连看都没看,更没有签名,这非常不合理。

    5日,王忠梅将此事反映到了奎文区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没有经过当事人委托,他人代填的申请表是无效的,如果王忠梅确实没有自己填写申请表,也没有委托给张女士,那么这份申请表就是无效的。截至记者发稿,此事仍在调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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