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5日讯(见习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张毅东)记者从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河口区为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水平,2010年12月底成立了东营市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据悉,该仲裁院内设立案庭、调解庭、仲裁庭。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任务繁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激增。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2009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发展困难增多,劳动关系纠纷案件频发,案件日趋复杂化,处理难度大,因拖欠工资、改制、倒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上升,应急性突发性任务加重。劳动人事争议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应对这些现况,成立了东营市首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其中,立案庭主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的受理、文书送达等程序性事务;调解庭主要负责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仲裁庭主要负责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据悉,2010年河口区共接受劳动争议案件106起,依法立案44起,已开庭审结40起,案外调解办结62起,按期结案率100%,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经济损失达239万元。今后,河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在有效化解全区劳动人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更大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