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8日讯(记者 徐乐静 通讯员 爱岩) 德州经济开发区宋官屯镇林庄一小作坊老板王某涉嫌用工业盐炼油,且将“黑心油”卖到市区饭店。28日,德州市盐务局盐政稽查大队与经济开发区公安局经侦大队联合将王某抓获,小作坊内的“黑心油”被没收。
28日,德州市盐务局盐政稽查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经济开发区宋官屯镇林庄一小作坊在使用工业盐炼油。上午10时许,记者随同盐政稽查大队人员与经济开发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赶到林庄。
记者看到,小作坊内卫生条件很差,苍蝇乱飞,一桶桶炼好的油放在一旁,油的色泽浑浊、味道难闻。旁边的房间里一个池子内,堆满了炼油用的猪皮、鸡皮等原料。盐政稽查人员在作坊内查获一袋已用的工业盐。“这是100斤的袋子,里面只剩30多斤工业盐了。”盐政稽查人员说。
小作坊老板王某告诉记者,这个小作坊一直是她丈夫赵某在经营,而她自己在织袋厂工作。王某承认作坊内是用工业盐炼油。据盐政稽查人员调查所得,该作坊除了使用工业盐炼油外,还用工业盐加工肉食。
王某说,小作坊是去年5月份从别人手中盘来的,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这些盐是从一个卖酱油醋的人那里买来的,一共买了3袋。”王某交代说,每袋盐的价格是40元。这个价格比从盐务局买到的腌制盐要便宜一半。
盐政稽查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市场准入证等合法证件的作坊,才能从盐务局购买食品加工用盐。
上午11时许,王某被新城派出所民警带走,经济开发区公安局经侦大队审查得知,该作坊内所炼的油销售到市区一些饭店。目前,作坊内的“黑心油”已被警方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