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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醉驾入刑”第一人被刑拘
家在聊城的他到济南喝喜酒,醉酒驾车被查住
  • 2011年05月0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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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某成为了“醉驾入刑”后全省查处的第一个醉酒驾驶者。  通讯员 张亚鲁 摄

    本报济南5月2日讯(记者 杜洪雷) 5月1日下午3时24分许,喝完喜酒开车出来的孔某,因违法越线停车被警察引导到路边后,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竟然成为了“醉驾入刑”后全省查处的醉酒驾驶第一人。

    5月1日是“醉驾入刑”实施第一天,这一天结婚的人也很多。家住聊城的孔某赶到济南参加一个亲友的婚礼,婚礼上“喝了些红酒”。婚宴结束之后,孔某开着自己的车,拉着朋友行驶在纬二路上。

    孔某跟着前面的一辆公交车准备由北向南通过经四纬二路口。其实,这辆公交车是在这个路口准备左拐进入经四路。结果,孔某的车跟着公交车驶出,发现北行的车已经开始左转。前方无路,他的车只好尴尬地停在十字路口中间。

    正在执勤的民警很快发现了孔某的车违法越线停车,便走上前来将其引导到路边。孔某一下车便带出了浓重的酒气,交警发现事态严重,开始进行全程录像。随后交警拿出呼气酒精测试仪对孔某进行呼气检测。

    “同事孩子结婚,喝了点红酒。”孔某解释道。经过现场测试,孔某的呼气酒精测试达到了醉酒标准。随后,警官医院的抽血车赶到市中交警大队,给孔某进行抽血检测。经血样检测,孔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00.87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警方立即按法律程序予以刑事立案,并对其进行了三次讯问,孔某均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在对其讯问调查中,民警发现孔某因虚开增值税发票,于2010年2月被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期二年执行,现正在缓刑期间。

    鉴于以上情况,警方立即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这是刑事拘留吗?我又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孔某在拘留证上签字前问道。“今天是《刑法修正案(八)》第一天实施,你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民警解释说。

    最终,孔某无奈地在拘留证上签字。这是济南警方在“醉驾入刑”后开出的第一张刑事拘留证,也是全省第一张。随后孔某被押解到济南看守所。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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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俩司机涉嫌醉驾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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