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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起争执竟用仿真枪出气,结果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男子枪击公交车昨日被抓
  • 2011年05月0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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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李某在指认现场。

    本报通讯员 刘海青 摄

    本报5月2日讯(通讯员 刘海青 记者 赵壁) 2日上午,崂山公安民警在李沧区某小区抓获一男子,现场缴获仿真钢珠气手枪一把。1日下午,该男子持仿真钢珠气手枪将一辆公交车玻璃打碎,该行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1日下午5时许,崂山公安分局接到公交车司机王某的报警电话。当天下午4点左右,王某驾驶382路公交车沿滨海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门口处时,因停车问题与一辆银灰色吉普车司机发生争执。随后,这辆银灰色吉普车的司机驾车追上王某驾驶的公交车,并将公交车逼停,吉普车司机用类似钢珠枪状物将公交车驾驶室左侧玻璃打碎。 

    因为事情发生在“五一”假期期间,案发后,青岛市公安局局长黄龙华立即批示“彻查此案,严肃处理。”崂山分局赵中国局长亲临现场指导调度案件侦破。崂山公安分局调派警力赶赴现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全区各路口设卡围堵,并协调在全市协查围堵涉案银灰色吉普车。根据访问调查,经对车辆信息进行研判分析,民警连夜调查摸排,当晚最终锁定家住李沧区的男子李某,认为他有重大嫌疑。当晚,民警经缜密侦查后,确定嫌疑人准确住处为李沧区桃园路某小区,遂连夜调配警力守候布控。 

    2日早晨8时,在李某心存侥幸返家时,守候民警迅速出击,将他一举擒获。警方在他家中缴获作案时使用的仿真钢珠气手枪一把, 钢珠弹十余发。经审查,李某

    对5月1日下午因停车纠纷持枪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记者从崂山公安分局了解到,李某涉嫌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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