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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烟民依旧吞云吐雾
为利益,有的经营者假装看不到
  • 2011年05月03日 作者:
  • 【PDF版】

    丽景广场酒店为了推广无烟行为,把其中一个楼层设成了“无烟楼层”。

    本报记者 李芳芳 摄

    现状

    图书馆、KTV,吸烟无人来制止

    困境

    利益面前,禁烟有时被忽视

    意识

    全面禁烟,单靠宣传还不够

    本报记者 李芳芳 王颜 见习记者 刘来

    自5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醉驾入刑、禁用面粉增白剂、商品房明码标价等一批新规开始正式实施。这些新政策关乎民生,将会对百姓的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本报今日起推出《新政深调查》栏目,对新政策的实施展开调查,探究它们的落实情况和对百姓生活带来的影响,今日推出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调查。

    2日下午,记者来到泰安汽车站北区,看到进入候车厅的显眼位置上贴着“禁止吸烟”的标识。走进候车厅,虽然正值“五一”小长假客运高峰期,但在候车厅内鲜有旅客吸烟。车站副站长薛爱玉告诉记者,从很早之前,车站就明令禁止吸烟。

    “按照要求,只要旅客进入车站,就必须把烟掐掉。”薛爱玉说,为了真正做到禁烟,车站工作人员不断地在站内巡视,一旦发现有乘客吸烟,就立即向前劝阻。“如果乘客吸烟,工作人员却没有向前制止,按照车站严格的考核制度,就会对工作人员进行处罚。”薛爱玉表示,正是由于各方面严格有力的措施,在车站内基本上不会出现乘客吸烟的情况。采访中,薛爱玉还告诉记者,前一阵,听说国家要出台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车站取消了设在室内的吸烟室,全面做到禁烟。

    “经常看新闻得知从5月1日起,室内公共场所也要禁烟了,为了响应这一号召,我们正在做警示牌放在大厅,提示顾客尽量不要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丽景广场酒店餐饮部经理赵磊说,酒店从开业起,就尽量在控烟这方面做好工作了,比如餐厅所有的餐桌上都摆放了“请勿吸烟”的提示牌。另外,酒店还把八楼客房部做成了“无烟楼层”,楼层的服务员会不时地提醒顾客禁止吸烟,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

    记者先后走访了网吧、小饭馆、影城、酒吧等场所了解到,并不是所有的经营场所都能做到室内禁烟。在位于东岳大街上的大唐凯越酒店,记者询问前台接待人员是否了解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他表示简单了解过,但一直没有接到酒店的相关通知。记者环视一周,也并未发现大厅里有较为明显的禁烟标识。

    “我们的包厢内是可以吸烟的,要不然顾客玩着多没意思啊。”位于普照寺路的一家KTV前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刚刚出台的这个规定,他表示没有听说。而在泰安市图书馆内,当记者拿着烟来回走动三次时,居然没有工作人员前来制止。

    “虽然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禁烟,但想全面禁止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为对于服务行业来说,顾客是至上的,多次劝阻顾客难免让他们有厌烦感,从而给我们的经营带来不利。”赵磊说,有时和利益权衡比较,禁烟还是放在后面的。

    面临同样窘境的还有很多从事其他服务业的经营者们。华泰大酒店大堂副理告诉记者,在大厅和走廊一些公共场所,提示顾客禁止吸烟还是可以的,但是做到包厢里也禁止却是有很大难度。“很多男士就餐时,难免会想起抽根烟来排解压力,而且酒过三巡,在饭桌上让烟、抽烟还能增强相互之间的感情。如果我们的服务员反复劝说,也是很不合事宜的。”这名大堂副理说。

    “我们这样的小菜馆到不了全面禁烟的层次,而且也从来没有采取过措施,客人吃饭要么在大厅,要么在包间,每次都是烟雾缭绕的,大家习惯了也都不在乎了。”位于乐园小区附近的一家餐馆工作人员说。

    在泰安汽车站候车室外,记者看到车站工作人员正在清扫烟民扔在地上的烟头。“由于室内禁止乘客吸烟,有时候一些乘客‘烟瘾’上来了,便到候车厅外面去吸烟,无意间还是会带到室内,监管一旦疏忽,还是不利于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工作人员无奈地说,毕竟车站人力有限,不可能对乘客进行全面监控。

    “再次强调‘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可以看出相关部门对禁烟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但并不能保证真能做到全面禁烟。”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呼吸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孟玲说,虽然医院里到处都有禁止吸烟的提示牌和宣传板,但还是没有解决市民进出医院时吸烟的行为,因此劝阻的形式还是不能起到“药到病除”的效果。

    孟玲表示,为了让禁烟效果更加明显,她认为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采取强硬一点的措施,比如罚款、警告等。“就像解决酒驾问题一样,在经历了罚款、扣分、入刑等程序后,不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吗?如果监管部门对于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市民给予一定程度的警告、罚款等,相信很多人都会重视这个问题的。”同时,作为医院呼吸科的工作人员,孟玲站在健康的角度上认为,很有必要让吸烟的市民了解吸烟的危害,不断组织各种展览或活动,加强行之有效的宣传,让烟民从主观上提高对吸烟的认识,从而做到自觉戒烟。

    泰安市中心医院门诊部主任董和桂告诉记者,医院成立戒烟门诊已经半年多,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运作并不是很乐观,很少有市民主动到医院来戒烟。“主要是一个意识问题,现在很多人还是觉得吸烟在短期内对身体的危害并不是很大。”董和桂说,现在虽然医院里禁止吸烟,但还是能偶尔看到患者在病房或者厕所里吸烟,甚至医生也在医院里吸烟。

    董和桂不避讳地说,现在虽然一些公共场所贴出禁止吸烟的标识,但宣传力度还是不够。要想室内公共场所真正禁烟,必须要加大宣传,增强市民禁烟的意识。

    相关链接

    泰安市戒烟逐步开展

    2010年10月8日,泰政办发〔2010〕93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整洁健康泰安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目标任务第8条: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无烟单位所占比例3年间分别达到10%、20%、30%。2010年,6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2011年力争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率先成为无烟场所;候车厅、售票厅等公共场所全部达到室内无烟;城市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

    2010年10月22日,泰安市在市中心医院召开全市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启动会议。会议进行了“拒绝烟草,关爱生命,携手共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签名活动,下发了《泰安市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实施方案》,市中心医院向全市医务工作者发起禁烟倡议。

    2011年4月20日开始,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等省直驻泰安高校开始实行校园内全面禁烟,戒烟对象为全体师生,如违反规定,教师将被处以罚款,学生将失去年终评优评先的资格,学生干部被免职,学生党员还会被处以党内处分。

    禁烟场所包括饭馆、酒吧、公园等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按照卫生部要求,7大类28小类室内公共场所将全面禁烟,经营者须在这些公共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警语和标志。饭店、餐厅、网吧将取消吸烟区,一旦出现违规吸烟情况,经营者将受罚。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处罚力度等。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所提出的公共场所包括7个大类,28个小类。分别为: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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