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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城信息济南将于6月启动物业规范化整治
物业收费标准须公示
  • 2011年05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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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0日讯(记者 喻雯) 10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济南市将于6月份对全市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拉网式大检查,要求物业服务办事制度、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以及24小时服务电话必须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根据房管部门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于5月底前,对所有物业管理项目进行一次综合治理。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一次大扫除,清除卫生死角,清理各类生活、建筑垃圾,疏清化粪池、排污管道,整治绿化。自我检查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物业服务收费是否定期公布等。

    物业与业主沟通不畅,也是双方矛盾激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此次规范行动中,各物业服务企业将采取召开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开展物业管理咨询服务或者定期走访业主,广泛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关系广大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生活质量和公共秩序维护方面的事务,如房屋共用部位专项维修资金支用、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洁、公共秩序维护、停车管理、消防管理、绿化维护、投诉接待等,将作为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的重点。对属于开发建设期间遗留的问题、乱搭乱建侵占公共部位的问题、水电暖移交问题,将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反映并提出申请,促使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抓紧解决;对业主提出的物业服务方面的合理化意见或建议将拿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和措施,在本次行动中切实加以落实和改进。

    据悉,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于6月份对辖区所有物业管理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也将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审和评优的基本条件。对组织开展活动不力,没有达到规范服务要求的,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降级直至吊销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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