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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范围内仍有人非法捕鱼
月底前仍属禁渔期
  • 2011年05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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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10日讯 (记者 张帆 通讯员孙瑜)5月9日下午,滨河治安大队联合小埠东管理所清理水榨菜时,在市区金一路沂河大桥附近水域发现了非法网具,随即进行了全面清理,焚烧销毁。

    临沂市渔业局与滨河景区管委会办公室发布了禁渔通告,沂河从刘家道口拦河闸至汤头文泗路桥,祊河从沂河口至祊河京沪高速路桥之间形成的水面为禁渔区,全年禁渔。禁渔期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所有捕捞活动。沂河郯城重坊吴道口至刘家道口拦河闸,文泗路桥沂水之间形成的水面;沭河从郯城红花潼口至岚济路沭河桥之间形成的水面;祊河京沪高速路桥至费县界之间形成的水面,实施禁渔期管理,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30日。

    据了解,滨河治安大队已经成立水上巡逻队,将加大巡逻管理力度,严格查处违反滨河景区管理办法和禁渔要求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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