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房地产商“出汗”的调控才有效
  • 2011年05月12日 作者:
  • 【PDF版】

    □崔滨(本报记者)  任何一项政策的落实,都需要有相应的激励措施推动,而且很多时候,运用警告、惩罚、淘汰等负激励手段,效果更好。11日济南市物价局和市建委联合召开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会,再次印证了这一现象。

    在这场专项检查会上,济南市的两大职能部门对落实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做出了明确的细化落实,不仅首次公布了商品房价格的公示标准,还规定了相应的配套保障措施。(今日本报A08版)

    参加这场专项检查会的,除了价格和城建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有济南40多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而会场中坐在记者前排的两位,正是济南两家房地产企业的代表。

    当会议开场,物价部门负责人传达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房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条文时,一名开发商神色轻松,还给同行支招:“任志强都说了,标价时先报个高价,再打折优惠卖房,调节价格的余地还是在自己手里。” 

    不过,这个如意算盘很快被后续而来的“组合拳”打断。物价局表示,对于执行明码标价政策不力的企业,除了予以罚款,还要通过媒体公开曝光,接着便面对摄像机说出了一连串执行明码标价措施不合格的楼盘名称。

    “罚款不怕,就怕曝光啊!”其中一名开发商开始脱掉西装外套,仿佛会场内陡然升温,另一名开发商则频频喝着矿泉水,也有了一丝焦躁。

    等到会议进行到市建委市场监管处处长王汉玺强调不执行明码标价政策的楼盘不予批准销售时,两名开发商早已是正襟危坐、像认真听讲的学生般不停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市建委的要求。

    短短一个多小时的会议,两名房地产开发商态度的微妙变化,正说明要想切实落实一项政策,不制定相应的激励规则、不给点压力是不行的。

    正如济南市物价局局长孙建民所说,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是一项10年前就有相关规定的老政策,但为什么执行了10年都没有效果呢?除了房地产开发商基于自身利益,主观上不愿意执行外,就是客观存在的激励措施不到位导致的监管力度不足。

    众所周知,在管理学中,激励制度是推动目标达成的重要促进因素,通过肯定、承认、赞扬或批评、惩罚、约束等正负两种手段,引导对象达成目的。但事实上,在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出台的10年里,一直缺乏相应的激励制度来保证政策的落实,济南市10年只对不执行明码标价政策的房地产开发商开出一张罚单,就是最好的例证。

    如今,高企的房价已成为全社会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而各级政府接连出台的金融、行政措施,也直指控制房价、稳定房地产市场。可以说,这一系列政策出台的初衷都是好的,但如何让好的政策执行好呢?

    除了温家宝总理告诫的,“房地产开发商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更为重要的,则是制度保障层面的完善,从近期国家发改委运用“告诫提醒”法规条例,接连约谈哄抬价格的垄断企业并处以巨额罚款的案例来看,划出遵纪守法的底线,毫不留情地惩罚越线者,是迅速规范市场秩序、约束企业行为的有效方法。

    当部分评论的声音呼吁,调控房价更多需要市场经济力量来自我调节,而不是以行政手段干预时,记者倒认为,市场经济的充分自我运行与完善企业道德责任的形成,正仰赖于规范市场运行的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而11日发生在记者眼前的这一幕会场小景,正说明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才造成了房地产市场的乱象,只有实行负激励,才会带来正面效果。

    因此,要想在形势复杂严峻,又欠缺制度保障的房地产市场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还得让政策施行起来有压力才给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醉驾不一定入刑”只会让人犯晕
环卫工有权拒绝在危险条件下工作
“荣誉市民”是荣誉,不是交易
让房地产商“出汗”的调控才有效
>>声音
民众的笑脸是对抗震救灾的最好评价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