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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平小房骗走近8万补偿款
青岛13名中介勾结房主违法分户获刑
  • 2011年05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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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在法庭听候宣判,右二为被判七年有期徒刑的主犯王某。

    本报记者 赵壁 摄

    本报青岛5月17日讯(通讯员 陈楠 记者 赵壁)在青岛市东西快速路三期改造中,为多骗取房屋拆迁补偿款,不法中介勾结房主和相关人员,将拆迁房屋违法分户。建筑面积31.81平方米的房屋竟被拆分成三户,骗取非法所得79000余元。17日,市北法院宣判,13名房屋中介犯诈骗罪获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以来,以王某为首的青岛某房屋中介公司伙同其他中介,与一些房屋户主相串通,采取伪造借条,虚构借贷关系等手段违法将房屋分户,诈骗拆迁补偿款,收取中介费用。

    2009年9月,牟某位于青岛市聊城路的房屋将要拆迁,为获取拆迁补偿利益,牟某找到房屋中介毛某,提出要对房屋进行分户。

    2009年11月,青岛某房屋中介公司的经理王某等3人伙同毛某以及牟某伪造借条,虚构牟某向郑某借款3万元,将牟某的建筑面积为31.81平方米的房屋分成牟某、郑某、袁某分别所有的三户房屋,并获得房产证。毛某因此收取中介费1.5万元。

    2010年1月,牟某的房屋实施拆迁,牟某、郑某、袁某分别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三人共获得搬家费、过渡费、货币补偿金等共480723.1元,比分户前多得79000余元。

    另外,以青岛某房屋中介公司为主,经理王某、杜某、杜某某伙同其他小房屋中介先后如法炮制,又违法进行23起房屋分户行为,从中收取中介费牟利。

    市北法院认为,王某、杜某等13人采取虚构借贷纠纷等违法手段诈骗财物,已构成诈骗罪。17日下午,王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六万元。其余12名中介分别获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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