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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被强拆 不如自觉拆
八大关内十业主自拆违法房
  • 2011年05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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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人正在拆除一处板房的墙壁。张杰 摄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张杰) 17日,八大关景区集中拆除违法建筑进入第二天。由于受到首日强拆的震慑,不少违法建筑业主开始自行或主动要求执法部门协助进行拆除违法建筑,据统计,当日有10处违法建筑被拆除,总面积约350平方米。

    17日上午9时,记者跟随执法部门来到嘉峪关路10号院内,原有的四间板房已经被推倒,地面上堆满了清理后遗留下来的木材、铁架等物品,工人正在用电焊切割金属支架,同时还有四五名工人用铁锤敲击最后一架铁门,十几分钟后,铁门被推倒。

    “这处违法建筑是房主主动拆除的,我们只是协助拆除。”八大关中队中队长崔卫东解释说,由于违法建筑面积较大,房主自行拆除比较困难,执法人员与拆除工人便协助房主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在正阳关路33号,一处10多平方米的板房被房主当作厨房使用。执法部门与房主进行了简单的沟通后,房主开始协助执法部门拆除违法建筑。现场执法人员介绍,拆除决定书下达后,房主曾主动要求拆除违法建筑,但是由于人手不够,便一直没有动手。上午11时左右,此处板房被拆除完毕。

    附近居民透露,集中拆除行动以来,不少违法建筑业户慢慢转变观念,甚至开始主动拆除违法建筑。市南区城管八大关中队崔卫东证实,从17日开始,不少业主都在自行拆除或者主动要求执法部门协助拆除违法建筑,自拆或协助拆除已经成为趋势。

    记者从市南区城管执法局获悉,5月17日,市南城管执法局等执法部门协助拆除嘉峪关路10号、正阳关路11号、正阳关路33号、太平角一路27号等共10处违法建筑,总面积约350平方米。自5月12日,青岛市多部门联合下达《关于拆除八大关风貌保护区(含太平角)违法建筑的通告》起,八大关风貌保护区(含太平角)已拆除和正在拆除的违法建筑共计29处,总面积约1060平方米。 

    崔卫东透露,随着集中拆除行动的进行,执法部门随后将成立后续清理小组,负责将拆除下来的物品进行清理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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