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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将取消31项事业性收费
涉及教育、公安、建设等13个部门
  • 2011年05月1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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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17日讯 (见习记者 李泳君)记者17日从枣庄市物价局获悉,枣庄市物价局、枣庄市财政局近期联合取消全市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涉及31项。

    据了解,此次取消的31项收费项目共涉及13个部门,具体为:教育、公安、建设、交运、工业和信息化、农业、文化、卫生、海关、税务、工商、林业、档案部门。取消的收费项目主要有:中小学阅读图书评审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包括人工驯养和繁殖动物资源保护费;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疫情处理费;卫生质量检验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营业执照副本收费;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收费;私营公司分公司年检收费;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收费等。

    同时,两部门要求各区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公布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以其他名目变相继续收费。对不按规定取消收费项目的,要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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