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9日热线消息 (记者 韩纪功)在公司工作近十年,却被无情辞退,而且从接到通知到辞退,前后不到一分钟。25日,有人在天涯论坛发布《临沂历史上最牛“辞退门”》的帖子,称一龙头企业创造了临沂史上最牛“辞退门”。
5月27日,“辞退门”的当事人———家住罗庄区双月湖街道的刘先生来到报社,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的缘由。他说,这帖子是家人发的。因为被辞退后心情一直不好,发布的内容、时间,他不是很清楚。
刘先生说,他是2002年3月开始到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做司机的。今年4月20日上午,他正在为公司外出办理业务时,忽然接到办公室电话让他去一趟。进入办公室后,有关工作人员将一纸开除处分处理决定递到他手中。辞退书称他“在工作期间因多次不请假、不来公司上班,开公车办私事严重违反了公司的管理规定”,说他被辞退了,并扣除了他4月份的工资。整个过程前后不到1分钟。
刘先生称公司的理由纯属捏造,毫无事实依据,并称在无任何征兆、任何谈话的情况下被辞退,让他很是纳闷。
针对刘先生诉说的问题,记者电话询问了临沂市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章先生。章先生称,因刘先生多次迟到、早退,这些情况公司都有监控录像证明;同时,刘先生对公司存在的工资、奖金等级差别也心存不满,并散布一些谣言,已经危害了公司管理层的稳定;还有,刘先生以掌握公司商业机密为要挟,称公司不敢开除他等,这些做法太过分,鉴于此,公司决定开除他。至于为何扣除刘先生的4月份工资,是因为他在公司还有欠款。
兰山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有关负责人分析认为,该公司使用“开除处分”一词是一种老叫法,已不适应现在法律的要求。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若是个人原因,将得不到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且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若是用人单位的原因,上述两方面的待遇,个人都会享受到。刘先生所在公司因为他有欠款,便扣掉他4月份的工资,是不对的,因为欠款是欠款,工资是工资,这是两码事。最后,他建议刘先生不要做出一些过激行为,最好先到劳动仲裁申诉,寻求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
山东上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姚付总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公司辞退员工必须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即使临沂市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开除刘先生的原因是客观事实,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上也有明显不妥的嫌疑,此举会伤害劳动者的工作尊严。同时,建议刘先生如不服公司的开除决定,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诉诸法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