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本报5月29日讯(见习记者 牟晓梅 通讯员 李大鹏) 29日,记者从长岛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了解到,2011年长岛县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计发基数最终确定。
据了解,长岛县2011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686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843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费基数为1686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2811元。另外根据省有关文件,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申报2011年最低缴费基数时,经本人申请,可按上年度1484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