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9日讯(记者 庄文石)29日,记者了解到,潍坊市就业指导中心于日前下发了毕业生就业报到指南,对毕业生落户、见习、创业相关业务,都做了详细规定。
记者了解到,根据就业报到指南上的相关规定,毕业离校时还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从2010年起,潍坊生源(包括所属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拟来潍坊就业、创业或落户的非潍坊生源毕业生离校后,可持相关证件,统一在报到证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潍坊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报到。
除此之外,指南中说明,见习时间将合并计算工龄,特困生可获得一定就业帮扶。省内高校毕业生:符合特困生条件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带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以及《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到生源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