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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整治规范6月1日“亮剑”
药品零售企业的超范围经营、人员虚假挂名等将成整治重点
  • 2011年05月3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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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9日讯(见习记者 王健 通讯员 汪本贺) 零售药店出售的药品、保健品质量到底如何,市民心里很想有个数。自6月1日起,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开展“药店整治规范年”活动,旨在推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成为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质量安全、群众放心的服务品牌。药品零售企业的超范围经营、人员虚假挂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等将是整治的重点。

    据了解,6月~9月,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各环节排查摸底,逐一登记建档,实行一户一档,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譬如进店买药,一眼能看到这个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但一般市民很难了解到它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是否与依法核准的经营许可事项一致,这就涉及到有无超方式或超范围经营的问题。”药品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介绍。

    消费者走进药店,第一时间咨询、推荐药品的是营业员,那么各岗位人员执业资格是否“注水”,接触药品的人员健康是否放心,有无虚假挂名现象,这都将成为整治的关键。

    监管部门表示,在药学服务环节,不允许药品零售企业发布、悬挂、张贴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材料。店堂内必须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设立用药咨询台,提供合理用药咨询服务。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通过这次行动与全市400多家药品零售店法人签订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不售假劣药品、国家禁售药品,保证市民在买药的时候买到的是好药、放心药。“到2011年底,实现全市100%的药品零售企业完成整规任务,100%的药品零售企业符合GSP规范标准,100%的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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