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5月29日讯(记者 凌文秀 通讯员 白正秋)“激素梨”事件后,冠县农业局加强对农药经营单位的管理,不断完善果品、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生产基地农产品的用药管理,督促基地建立健全用药档案。
通过对果品、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生产基地的检查指导,建立用药档案,掌握农药使用情况,同时加大对果品、蔬菜的农药残留抽检力度,避免残留不合格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据统计,冠县现有农药经营单位202个,其中挂牌经营高毒限用农药60个网点。冠县农业局对不具备资质的农药经营单位和网点,一律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