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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轻轻痴迷上网 手头一紧就乱伸手
网迷小伙一月四抢出租车
  • 2011年06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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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9日讯(记者 王金强 通讯员 高忠祥 董海徽) 武某痴迷网络游戏,又没什么技能,为了弄上网费,他竟然一个月内4次抢劫出租车司机。6月17日,宁津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武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武某今年24岁,是宁津县时集镇某村村民。他一直以打工为生,因缺少技能,挣钱不多,加上他痴迷网络游戏,日子过得很紧巴。

    为了弄钱花,武某时常打起歪主意,直到让自己身陷囹圄。2003年5月30日,他因抢劫被宁津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刑满后,武某却仍不长记性。只要手头一紧,他就开始抢钱。2010年12月4日中午,在德州市三八路和湖滨中大道交叉口,武某租乘一辆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回宁津,行至宁津北环靶档附近时,武某见四周无人便喊司机停车,按着司机的脖子逼其掏钱,成功劫走出租车司机的1000元现金,因怕女司机报警,他拿走了手机卡。

    2010年12月11日下午,武某在德州二中附近又租乘了一辆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回宁津,当车行至宁津县纺纱厂家属院附近时,武某拉着女司机的头发将女司机摁到腿上,然后自己在车上乱翻,从女司机的衣服里面搜出1000元钱拿走了。 

    12月16日中午,武某在德州市南营街附近租乘了一辆车回宁津,当车再次行至宁津县纺纱厂家属院附近时,武某抓着司机的头发不让其下车,随后拿走了司机放在出租车遮阳板上的1500元现金。

    几次轻易得手使武某忘乎所以,只要身上缺钱,他便故技重施。2011年1月3日下午,武某在德州市堤岭市场附近租乘了一辆车回宁津,当车行至宁津县詹庄附近时,武某持刀抢走司机的400元现金。 

    一个月时间内,宁津县公安局连续接到多名外地司机报案,据受害人描述,犯罪嫌疑人年龄在二十四五岁、身高一米八五左右、体型偏胖、肤色较黑、留短发、操宁津口音,且都是从德州租车到宁津抢劫,估计可能为同一人作案,通过比对、辨认,锁定了嫌犯武某,并上网追逃。2011年3月28日,武某在德州市德城区宋官屯镇付庄落入法网。4月18日,宁津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武某依法批准逮捕,5月24日,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将武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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