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电子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交车外装摄像头是为拍违章?
潍坊交警和公交公司辟谣
  • 2011年06月21日 作者:
  • 【PDF版】

    潍坊一些公交车外装上了摄像头。 本报记者 孙国祥 摄

    本报潍坊6月20日讯 (记者 张馄 宋昊阳) “公交车外的摄像头被交警用来取证交通违法行为。”近日,一条这样的短信在潍坊广为流传。20日,潍坊市交警支队出面辟谣,公交车外安装摄像头仅仅是企业行为,与交警无关。

    近日,市民张女士接到一位朋友的短信:公交车车前车后全装了摄像头,一旦有车占道马上就被拍下来。张女士随即将短信传给了其他开车的朋友作为提醒。像张女士的做法一样,类似内容的短信开始在市民当中流传。一些市民信以为真,也有市民颇有微词,认为这种移动隐蔽执法行为不妥。

    20日,潍坊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上个星期开始,有民警也接到这样的短信,民警们初步确认这一短信不真实,并马上向交警支队汇报。支队已证实这一信息不实,并向部分市民发布了辟谣信息。

    在辟谣信息中,交警支队提示:“最近有人通过手机短信形式,散布‘公交车上安装摄像头与交警联合执法’言论。据了解,市公交公司前段时间新购置了一批公交车辆,在车前车后安装了监控装置,是为了保证车辆行驶安全,避免出现交通事故纠纷,系企业内部管理措施,与交警无关,请广大司乘人员不要听信传言,以讹传讹。”

    据潍坊公交总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今年1月份,公司新进的一批公交车上的确有车内、车外“四路监控”。在车厢内安装摄像头的目的是规范车厢服务,对驾乘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在车前和车侧安装摄像头的目的主要是保证车辆营运安全和停靠规范,公交人员也会定期对监控视频进行观察分析。这些监控并不提交给交警部门作为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使用。如今这些新车主要在56路、76路等线路运行,目前来看监控效果良好。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七城市发表《泉城宣言》
济宁一老师住院要“打报告”
潍坊交警和公交公司辟谣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