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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专家观点
  • 2011年07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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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调兼顾物价和民意

    记者了解到,多数专家认为调到3500元比较合理。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上调到3500元兼顾了物价上涨的压力和民意,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

    山东财政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岳军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3500元的免征额,考虑了价格上涨因素增加的支出,以及因生活水平提高而增加的居民消费性支出,并根据中国家庭人口特征,按一个就业者供养人口1.93人测算免征额。这一数额是基本合理的,反映了一般家庭的基本生活支出需要。”

    岳军还给出了一系列数据,“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471元,即每月人均1123元,按一个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平均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因此,将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调整为3500元,是基本符合全国实际的。”

    别老把眼睛盯在提高免征额上

    山东经济学院财税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华则认为,“现在很多家庭收入已经多元化了,但是征管的方式和体制一直都没有跟上。从财产多元化的角度看,强化税收征管力度,不应该老把眼睛盯在提高免征额上,尤其是高收入者的财产收入和其他隐性收入不固定,反而可能成为‘合理避税大户’,对他们的征管更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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