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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新排放标准今起全面实施
不符国四标准的车别买
  • 2011年07月0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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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6月30日讯(记者 刘红杰) 从环保部获悉,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施乘用车国四排放标准。凡不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新车,将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要注意看说明书。  环保部近日发布公告称,为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自201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的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单一气体燃料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的要求。凡不满足国四标准要求的,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环保专家解释称,私家车一般都是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是指可以用汽油,也可以用天然气的车;单一气体燃料车说的是只用天然气或者液化气的车。和国三标准相比,国四标准对机动车排放的控制更严格,要在满足国三标准上,再进一步降低30%到50%的排放才能达标。

    对已经买了车的市民来说,国四标准的执行暂时没什么影响。不过,想买新车的市民要注意,买车时要看一下车辆说明书、污染物排放合格证,上面都会标明车辆是否符合国四标准。

    而对于想买二手车转入济南的车主来说也要注意,因为济南市已经明确规定,7月1日起,济南对外地转入本市的轻型汽油车、两用燃料车、单一气体燃料车执行国四排放标准。凡不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车辆,环保部门不予通过排放标准核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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