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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中硫酸甩出烧伤俩检修工
事发市区黄河五路某化工厂,两人深Ⅱ度烧伤,目前已住院治疗
  • 2011年07月04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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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雷医师正在为汪某处理烧伤的部位。 本报记者 张牟幸子 摄影报道

    本报7月3日讯(见习记者 张牟幸子) 7月1日下午某化工厂内,在设备检修的过程中,需更换的硫酸罐中剩余的硫酸被甩出,当场烧伤两名正在施工的人员,目前伤者已经住院治疗。医生表示不需要手术,大约需要3到4周时间被烧伤的皮肤就可以长好。

    滨州某化工厂近期正对各工厂进行设备检修。7月1日下午4时左右,位于黄河五路的某化工厂内,施工人员在更换旧的硫酸罐时,起吊硫酸罐的机器在吊运过程中不慎将罐内剩余硫酸甩出,当时正在施工的董某和汪某两人被甩出的硫酸液体分别烧伤颈部、背部和腿部,随后二人赶去医院进行救治。在化工厂门口,记者了解到目前工厂正在进行大规模的设备检修,在工厂里面施工的有好几个施工队,具体也不清楚是哪个施工队的工人受伤。

    记者赶到滨州市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科时,董某已包扎好伤处正躺在病床上。记者看到董某的背部大面积被硫酸烧伤,另一位被烧伤的工人汪某正在治疗室接受治疗。据董某介绍,自己是滨城区堡集镇人,但不是这个化工厂的职工,只是前来维修设备的施工队的一员。“当时在更换旧的硫酸罐时,事先并不知道里面还剩了一点硫酸,结果在吊运的过程中那些硫酸被甩出来了,我那个工友就在旁边,幸好是我拉了他一把,不然伤得更厉害。”在治疗室,烧伤科的张雷医师正在为汪某处理腿部的烧伤,医生告诉汪某,目前烧伤的这些部位还比较好治疗。“万幸是没伤到眼睛啊,伤到眼睛治疗起来就麻烦了。”据了解,汪某是泰安人,也是跟随施工队来化工厂施工的。

    据张雷介绍,汪某是5%的烧伤面积,董某是8%的烧伤面积,两人都属于深Ⅱ度硫酸烧伤。“但是不需要手术,烧伤的部位大约需要3到4周就可以长好,只要好好休息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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