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捐款”一事已经告一段落,但在傅蔚冈看来,这也只是一个逗号,接下来的事情更为重要:开展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机制的研究与探索。
这一次,他以一己之力帮助了张妙的孩子。下一次,他希望能假制度之力给更多的人送上曙光。回想自己的冲动与承诺,傅蔚冈坦言自己并不后悔———“如果不是当初的冲动,又如何能够让更多非法律专业人士知晓我国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机制的欠缺?”
药家鑫案中民事赔偿部分,法院仅判决赔偿4.5万元。这一数字不仅与受害人家属的申请差距明显,而且存在另一问题:即便判决更多,会不会遇到执行难题?
“这绝不是个案。”傅蔚冈说,几乎每有命案发生,刑事被害人补偿问题就会引起媒体的关注。如2006年的邱兴华杀人案发生后,邱杀害的11名被害人家属的生活问题就是媒体关注的焦点。
“为什么需要刑事被害人的损害赔偿机制?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加害人无赔偿能力的情况下,被害人就得不到实在的救济。如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中,药家鑫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主体,但是他却没有财产可以弥补受害人家属的损失。而2006年的邱兴华案件就更加明显了,邱家家徒四壁,根本就没有能力来对11名受害者的家属进行赔偿。”
傅蔚冈提醒,还必须要考虑到的一个因素是:每年有大量的刑事案件没能侦破。既然连犯罪嫌疑人都无法确认,那么由加害人进行赔偿的程序就更加无从谈起。
在“激情捐款”尚未结束时,傅蔚冈所在的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已经开启了一项50万元的课题研究:通过比较和借鉴国外的一些基金经验,研究并探索如何建立我国刑事案件受害人民间赔偿基金。
眼下,傅蔚冈正在实践自己的想法,并将此视为“傅蔚冈的冲动”的最大意义。他说,“如果能够以‘微博捐赠’事件为契机,建立我国的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制度,那么,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和媒体的高度关注也就不是在做无用功;否则,这件事就和其他的社会新闻甚至是娱乐事件一样,只是一件娱乐大众而毫无意义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