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尉伟 通讯员 张航鹰) 8月20日晚,因公交司机躲避其他车辆时突然急刹导致乘客被晃倒,一男子周华(化名)在公交车行驶至八一立交桥附近时,突然走到司机身后,朝着对方的头上就是一拳,造成公交车当场停驶。
“你晚上喝酒了?”“喝了,七瓶啤酒。”“现在清醒了?”“我清醒呀,七瓶啤酒算啥,我出手打那司机时就是清醒的。”20日晚10点半,济南公安公共交通分局第三派出所,民警与一男子一问一答。
这名男子周华,今年四十来岁,家住市中区附近。20日晚,周华在泺源大街一小饭店吃完饭,乘坐一辆西行的公交车回家。
上车后,周华左手拎着东西,右手扶着车顶横栏找座儿。看到后面有座的周华刚想上前坐下,公交车突然一个急刹,周华一下蹲坐在了地上。
周华很快被人扶起,司机问了句“没事吧”之后继续开车前行。可喝了点儿酒的周华心里却有些冒火,他觉得司机是有意的。
公交车行驶至八一立交桥,尽管车已走出七八站,但他却越想越气,随后竟来到司机身后,突然挥拳向司机刘明(化名)头部砸去。正在开车的司机刘明突然挨了一拳有些发蒙,他还以为有人要抢钱箱,一边将公交车紧急停靠路边,一边拨打了110报警。
很快,济南公安公交分局第三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赶到,安抚好其他乘客后,将周华和司机刘明带回派出所处理。
从民警那里得知自己被打缘由后,刘明表示自己并非故意而为。当时,他开车路过朝山街与泺源大街交叉口时,突然遇到一辆出租车强插在公交车前。为避免追尾,他不得不猛踩刹车。
听到车厢后面仿佛有人摔倒后,刘明特意回头问了一句,见周华被人搀扶起没说什么,他就继续开车前行。
对此,济南公安公共交通分局第三派出所的所长靳磊告诉记者,周华因为一点小误会殴打他人实在不应该。对驾乘服务不满意完全可以采取向公交公司投诉等其他处理方法,特别是司机刘明当时正在驾驶车辆,车上还有其他乘客,马路上还有行人,周华的举动很容易导致严重后果。
目前,周华因涉嫌殴打他人被警方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