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董钊) 一辆出租车在和其他车辆发生刮擦后试图逃逸,民警随后检查发现,这辆车的驾驶员不仅酒后驾驶,而且这辆车还是报废车。
22日下午,记者在历城交警大队洪楼中队看到了这辆出租车。单从外表上看,这辆白色车身的出租车与其他出租车没有明显区别,但是警方表示,这辆车已经过了报废年限,车上的合格检验标志也不是这辆车本身的。
据介绍,8月16日8点10分左右,王某驾驶一辆出租车沿花园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历城大润发门前时,向东调头,与一辆红色凯越轿车发生刮擦事故,王某与对方驾驶员约定将车停至路边私了,结果对方将车停至路边后,王某却驾车驶离现场,后被对方驾驶员在洪楼北路山大老校西门附近截停。
之后,凯越轿车驾驶员报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洪楼中队民警王靖、张明赶到现场处理事故。这时,报警人称双方已经私了,不要求民警处理。民警正准备离开时,却判断出其中疑点:“既然是正规出租车,保险手续齐全,出了事故为什么要跑呢?”于是民警对车辆做进一步检查。
经指挥中心确认,该出租车为报废车辆,且使用了其他车辆的年检合格标志。在将王某带至洪楼中队进一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该驾驶员有酒后驾驶嫌疑,于是对王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检测,测试值为76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后经抽血检测,也证明王某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8月22日下午,历城交警大队做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对王某驾驶报废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对王某使用其他车辆年检标志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对王某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