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晓闻
财神节当天,一名男子出 门遇“险”,被节庆的“流炮”炸伤了眼,所幸只是眼皮被刮破皮。虽然燃放鞭炮仍受管制,但在男子所经过的小区门口,十几家商铺门前都散落着大量的鞭炮皮(本报8月22日C03版曾报道)。
放鞭炮,图个喜庆、吉利,是中国一种传统的民俗习惯。然而这乌烟瘴气、震耳欲聋、空气中充满了火药味的氛围实在与现代化城市的文明与安静格格不入,因此就有了所谓的禁鞭、限鞭规定。如今,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与开禁之争,几乎每年都要吵上一吵。噪音、环境污染、安全隐患,鞭炮的这些“副作用”成为支持禁鞭的理由。而保护文化传统、维护个人行动自由则成为反对者的声音。鞭炮究竟要不要禁?应该如何禁?
对于几千年传承下来的文化传统,要“禁”总归不那么容易。即便是糟粕,仍然根深蒂固。这是民俗与现代文明的冲突,要化解这个冲突,不能指望一条禁令,更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据说在纽约、泰国的华人聚居区,已经有了不放高分贝的鞭炮、不在公众场合燃放、不在子夜之后燃放(除夕例外)、不当街扔点燃的炮仗吓人的良好习惯,那么在中国,这样的行为习惯是不是可以借鉴呢?
禁鞭不易,但是或许可以以文明的方式来改变。相关部门可以先划定区域、划定时段来规范,只要不影响市民的正常休息和人身安全、不影响人员密集地区的环境卫生,燃放鞭炮的限制不妨适当放宽,随着社会文明程度和公民素质的提高,再慢慢收紧。还可以组织各种有意义的节日活动,以吸引分流市民的放鞭行为。总之,改变燃放鞭炮的陋习,堵不如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