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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协议,老板拖欠2000元
讨薪农民工绝食昏倒路中央
  • 2011年08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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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扶起倒在马路上的吴先生。

    见习记者 黄兴德 摄

    本报8月22日讯(见习记者 黄兴德) 因多次讨要拖欠工资未果,22日,一来青打工的男子绝食两天后,昏倒在人民路路中央。 

    22日下午1点半,记者路过人民路与抚顺路交界处时,看见一名男子倒在路口。现场有人拨打了110,民警赶到后,把男子叫醒并扶到路边。男子自称姓吴,因讨薪不成,已经两天没有吃饭。民警提出给他一些钱赶紧买些吃的,他说自己有钱,因为老板欠他的钱一直不给,自己吃不下饭。他租住在海泊桥附近,中午回去时,又气又饿就昏了过去。 

    吴先生自称老家在德州农村,今年3月至7月,在青大一路一家饭馆打工。因为每天工作时间比较长,无法适应,干了两个月便提出辞职,但老板要求他必须干到年底,否则将不会支付他最后一个月工资和押金总计2000元。7月底,吴先生辞职后便一直向老板追要拖欠的钱款,但老板一直不给。

    22日下午,在崂山区劳动监察大队,吴先生说,他和饭店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也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可以证明他是饭店员工或饭店老板拖欠他2000元薪水。崂山区劳动监察大队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称,目前大队接到的用工投诉案例中,用人双方大部分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大队接收了投诉申请,都帮员工追回了工资。他们会尽快到现场核实情况,给吴先生一个回复。

    22日晚,记者联系上吴先生打工饭店的老板刘先生,刘先生承诺,将立即联系吴先生去饭店拿走拖欠的2000元。随后吴先生证实,刘先生已约他23日去饭店拿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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