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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说明竟标注“可能含有鱼”
争议浓汤宝济宁仍在卖
  • 2011年08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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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超市仍在销售争议“浓汤宝”。(大图)

    说明标有“可能含有鱼”字样。(小图)  本报记者 李岩松 摄

    本报济宁8月22日讯(记者 岳茵茵) 日前,联合利华旗下的“家乐”浓汤宝产品,配料说明中写着“可能含有鱼”,该系列多个口味的产品被指标注含混不清,外地不少超市自行下架。22日,记者在济宁市区走访时发现,几家大型超市仍在销售。

    22日,记者在运河路附近的银座超市发现,不同包装的“家乐”浓汤宝仍摆放在调味品货架上。在一款产品包装盒上,记者看到说明中标注着“可能含有鱼”。

    一位正在超市选购的徐阿姨说,她每个月都买浓汤宝,做汤、炖菜、涮火锅,都用的着,口味非常好。“以前没注意配料说明,仔细一看发现最后一句是‘可能含有鱼’。‘可能有’究竟是有还是没有呢,这种标法让人摸不着头脑。”徐阿姨说,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怎么会可能有。

    “该产品只是被指配料说明标注不清,并不是产品质量出了问题。”银座超市调味品柜组一位负责人表示。在运河城地下的瑞尔福超市,记者发现,六层货架上摆满了“家乐”浓汤宝产品。在大润发超市,新包装的浓汤宝也在销售。

    济宁济州律师事务所杨力律师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商应对生产的产品成分、含量作出明确说明,不能使用含糊不清的用词。同样,消费者有知情权,可以要求生产商明确说明产品含量成分。否则,就是违反《产品质量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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