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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质疑———
“联合涨价侵犯消费者权益”
  • 2011年08月23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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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8月22日讯(记者 凌文秀)对于城区网吧酝酿集体涨价,大部分市民持反对态度。还有市民提出质疑,认为网吧如集体涨价侵犯消费者权益。

    在开发区一家企业打工的小周,每周都会到网吧上几次网。小周认为在目前“什么东西都涨”的大环境下,网吧涨价可能势在必行,但他希望能不涨最好别涨。

    白领小陈工作原因常在外面跑,需要随时随地到网吧上网传文件、发东西。“希望上网费不要一下子涨得太多,考虑一下网民的接受能力。”小陈觉得,可以一次涨五毛,半年或一年涨一次。

    “为什么还要网吧业主联合协议定价,这样的涨价是不是侵犯消费者权益?”市民刘先生对集体涨价提出质疑,网吧价格属于市场行为,应由市场来调控,网吧存在行业竞争很正常。

    也有市民认为,如果非要涨价网吧就得强化服务,让网吧环境和服务与价格相配套。市民李先生说,消费者都不希望涨价,要是光涨价服务跟不上,势必会影响大家到网吧上网热情。“不能再用电风扇了,都换上空调;不灵敏的鼠标和键盘也要换新的,开机耗时太长、玩游戏时老卡的机器也得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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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成本增加不涨价不行
“联合涨价侵犯消费者权益”
开发区 15家网吧试水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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